 
|
|
 |
技術學院改名科技大學作業,係依照「技術學院改名科技大學審核作業規定」、「大學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」及「技專校院增減、調整所系科班及招生名額審查原則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 |
| 改名科大之審查作業分為初審、實地訪視及複審三階段,初審階段依各校所提書面申請資料,初步審議各項已標準化之指標是否符合改名科技大學之基本條件,經初審符合基本條件之學校,由審議委員赴學校進行實地訪視,瞭解學校資源、實際辦學成效及改名之規劃構想,最後提送「大學變更審議會」審議,委員會根據實地訪視結果,擇優建議核准改名之學校。
針對核准改名科技大學之校院,為加強追蹤教育品質提升,教育部將於改名滿1年辦理追蹤訪視,改名滿2年辦理科技大學評鑑,評鑑結果差者,將依據相關規定扣減獎補助、扣減招生名額且不得調高學雜費,以整體提高科大辦學水準。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