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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賃居
<賃居生須知>
│
學生租賃服務中心
09/01/2008更新
租屋及糾紛處理流程
壹、
租屋流程:
選擇理想租屋:租屋比三家(房屋地點、房租價格、套房或雅房、房間大三、屋內設備、室內亮度、空氣流通情形、察看周遭環境、訪觀居聊解夜間狀況),詳租屋注意事項。
1.
交付訂金:交付訂金 (記得索取收據或註記收訖)
2.
簽約:簽約前暸解條約內容,寫明租賃起迄時間,務必十分滿意,條約內容可增加,如有不懂,請教有經驗者,詳見簽約注意事項。
3.
提升居住品質:注意禮貌、培養良好公德心、嚴守租屋紀律、敦親睦鄰、做好守望相助、與房東保持良好關係。
4.
租屋評估:住的感覺如何?將具體事實提供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或軍訓室,供全體師生參考。
貳、
租賃糾紛處理流程:
1.
找問問題癥結:找出糾紛真正原因 理性分析 自我檢討和氣解決。
2.
蒐集資料:契約書、相關法律條文,任何有利於自已的文字、照片、錄音帶…等資料。
3.
與房東協商:心平氣和、保持禮貌,攜伴與房東(當事人)研商處理細節,談不攏、不滿意,改天在談,絕不大聲爭吵、不扯破臉。
4.
求救兵:請教父母親、朋友、專家、學校師長、教官,傳授機宜後再談或委請成熟有經驗之人代談。
(將案例提供他人參考:將你處理事件經過及心得,告知學務處生輔組或軍訓室,方便提供其他同學對類似問題之處理常識。)
參、
租屋注意事項 : 屋比三家,切勿傖促下定金:
1.
暸解自我能力與需求:房間坪數大小、套房或雅房、是否附家俱、房租上限。
2.
慎選租屋環境:
(1)
租屋地點:交通是否方便,治安是否良好,環境衛生是否良好。
(2)
租屋安全性:樓梯、走道、逃生梯是否暢通,照明設施是否良好,消防設施是否堪用,鐵窗牢固否,門禁管制是否良好,空氣流通是否良好(有否對外戶),瓦斯熱水器是否裝置屋外通風處;建地是否穩固、遠離斜坡面。
(3)
租屋舒適性:考量周圍鄰居作息,是否有夜間或清晨營業單位影響安寧,出入份子是否複雜,可拜訪鄰居暸解情形。
3.
合法保障權益:
(1)
與房東簽妥租賃契約書;與室友分租時,應事先明定租金、水電費等相關費用分攤情形。
(2)
交屋時宜拍照存證租屋狀況,以供退租還屋時之參考,若租屋附有家俱,應列清單註明。
4.
居住品質:注意禮貌、培養良好公德心、嚴守租屋紀律、敦親睦鄰、做好守望相助、與房東、管區保持良好關係。
5.
生命財產維護:
(1)交屋進住時更換新房門鎖,搬離時帶走,並加裝門內暗扣及反鎖裝置。
(2)要求室友與樓友隨手關門,勿使閒人有機會闖入。
(3)房門、牆壁必須牢固,以防野狼入侵。
(4)多餘錢財委託金融機構保管,身邊僅留應用金。
(5)錢不露白,存褶與私章、金融卡與密碼應分開置放,貴重物品妥善收藏。
(6)出門及睡前關閉門戶、瓦斯、水電等,以保安全。
(7)關心別人,做好守望相助,出門遠行(較長假期)交代樓友或通報警局代為照顧。
肆、
簽約注意事項:
1.
簽約前找有經驗者一同前往,首先確定訂約者之身分,是屋主或二房東,應要求房東提示產權證明(所有權狀、登記簿膳本),原租賃契約租賃期間有無禁止轉租之約 ; 若立契約書人有未成年者,應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
2.
簽約時應寫明租屋地址、租賃迄止時間、身份證號碼 ; 詳細暸解契約條文,若有語意不詳,詞義不清,認知有差異者,應要求於『特別約定事項』中詳細釐清敘明。
3.
依土地法第九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,城市地方房屋租金,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額年息百分之十為限。另依土地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,押租金以不得超過兩個月之租金總額為宜,超過部分,承租人得以超過之部分抵付房租。
4.
承租者於交付押租金、定金或租金時,應要求房東開立收據或於租賃契約書上註明收訖 ; 房東返還押租金或定金時,亦應要求房客簽寫收據、或於租賃契約書上註明收訖為宜。
5.
契約書上宜清楚載明特別約定事項,例如 : 不得飼養寵物、禁止異性進入、不得留宿親友或異性、禁止賭博喧嘩、修繕責任歸屬等相關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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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管人員:
生活輔導組 李佳蓉 小姐
ADD:
640雲林縣斗六市嘉東里鎮南路1221號 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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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-5370988 Ext.2370 - 2374 /
E-mail:
tinae@tit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