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執掌: 1.綜合保管組一切業務、策劃、擬定、執行考核事宜。 2.研訂「財物管理辦法」及其他綜合性計畫、作業規定、作業要點等。 3.依據「財物管理辦法」協調督導相關人員推展管理業務。 4.會同事務組、環境規劃中心辦理宿舍檢驗工作。 5.財物標準分類號碼編定,標籤製作,最低使用年限之鑑定。 6.協助財物電腦管理帳、卡、清冊格式之設計、印製及登帳列卡作業。 7.財物盤查、盤點之實施、及本校管理辦法以外增減財物之登帳列卡。 8.協助財物報廢、廢品點收、保管與處理。 9.學人宿舍相關業務。 10.教師研究室分配相關業務。 11.教室課桌椅管理。 12.其他交辦事項。